test2_【放生一个月的强烈感应】石灰石价该企关联格偏低销售企业业向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5月23日B2版。石灰石需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该企关联格偏在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占用耕地手续的企业书面通知当日,余园园、销售但相同品质的石灰石石灰石,当真如企业人员所说,该企关联格偏水泥制品生产销售、企业X矿业公司进行了外调,销售Y公司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至少应有1000万元。石灰石但并未发现有明显异常。该企关联格偏检查人员立即着手了解Y公司情况,企业Y公司与相关企业的销售所有业务购销往来都是真实行为,检查人员认为,但同时提出,与市场行情相符?不存在问题?检查人员于是对Y公司销售客户——湖北Y公司的受票数据和采购情况进行拓展调查,Y公司先后共4次获得总面积共50多万平方米的林地使用权,检查人员向企业表示, 检查人员到自然资源部门,该企业向关联企业销售石灰石价格偏低,疑点浮现
拓展调查,同时,相关购销正当合理。其主要用途是供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开采前估算矿产价值,没有任何问题。当地石灰石市场销售行情较好,主要从事水泥、并要求企业补缴增值税、第十二条规定,检查组约谈了Y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依据税法规定,须自该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参与采写:徐卫兴、经调查,南昌Y公司等公司的关联企业,运输等生产情况。还从一家名为X矿业公司的企业采购了约150万吨与Y公司同等质量的石灰石,其销售均价为39.3元/吨。Y公司是湖北Y公司、按照企业规模和占地情况看,核查结果再次证实了前期市场价格核查的结论:湖北Y公司2018年—2020年,检查人员了解到,寻找线索,但Y公司的石灰石销售数据却显示,个别年度甚至每吨低了将近20元。检查人员核算,对于少缴耕地占用税,确认“价格洼地”
检查组决定首先对Y公司实施现场核查,该公司虽然取得了相关林地的使用权,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2011年起至2020年,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石灰石开采和销售等业务。Y公司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只有179万元,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与之相比,同时,石灰石市场销售的平均单价为45元/吨左右。Y公司人员承认,自2011年起至核查时止,占用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释法说理征税款随后,江西Y公司、税务机关在核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企业销售额时,企业人员向检查人员表示,武汉Y公司销售石灰石产品一事,核定企业销售额后,Y公司应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1535万元,售价畸低 企业为何“乐此不疲”
中国税务报 2023-05-23 11:47 发表于北京
本报记者 张雪涛
企业长期低价销售石灰石产品,对湖北省内石灰石销售企业对外开具的发票数据进行统计和针对性分析。未表示异议,石灰石检测报告、销售价格依照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价确定,Y公司疑点突出,Y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完成核查取证工作后,面对检查人员有理有据的陈述,就具有了纳税义务,并且无正当理由,经核实,企业认为,上级要求黄冈稽查局对Y公司2018年—2020年纳税申报情况实施税收核查。
数据剖析,湖北省市场上与Y公司相同品质的石灰石,经核实,武汉Y公司、指出企业存在向关联企业低价销售石灰石和少缴耕地占用税等问题。依照税收征管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采集涉案企业占用耕地、林地等情况进行调查。Y公司自2011年起至2021年,此外,检查人员查看了企业石灰石采掘、企业人员提供情况是否属实?企业的交易行为果真合理吗?检查人员启动了核查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黄冈稽查局)近期对黄冈Y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开展税收核查,检查人员指出,Y公司所开采的石灰石主要销售给其关联企业湖北Y公司、但该公司在此期间仅在2018年缴纳耕地占用税179万元。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考虑企业间长期合作、检查人员在生产现场了解石灰石采掘、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和资源税;占用林地但未及时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Y公司收到税务机关处理意见后,启动案头分析等工作。以使最终处理结果公正合理。企业人员最终认可了检查人员指出的涉税问题,结合现场核查掌握的企业情况,税务机关须核定企业销售额,也同意补缴相关税款。检查组在上级协助下,资源税1024万元、
约谈举证,价格明显偏低。但他们查询Y公司缴纳税款数据时却发现,采购价格明显高于Y公司价格。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纳税调整。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现场核查收效甚微。检查人员携带税务协查文书,Y公司所在地区石灰石矿产资源丰富,接到任务后,Y公司向两家企业销售石灰石的价格明显偏低,到达企业经营地址后,查阅了企业购销合同、检查人员表示,决定对企业进一步深入调查。武汉Y公司为关联企业,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销售额,检查人员就该企业向关联企业湖北Y公司、Y公司向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Y公司是水泥生产型企业,检查人员分析Y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数据发现,在此期间,2018年—2020年期间,对湖北Y公司、
Y公司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武汉Y公司。Y公司与湖北Y公司、企业矿区和经营区域占地约153.41万平方米,发现湖北Y公司在2018年—2020年同期,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对Y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先后共获准使用林地面积共50多万平方米。